《中國佛教文學》第七章〈禪門中的佛教文學〉 1998/12/4劉婉俐整理

 

  1. 禪門偈頌文學:
  1. 誘導未悟雲水僧人而作的暗示性作品
  2. 作為文學作品而創作的偈頌

 

  1. 偈頌與禪境:
  • 偈頌
  1. 偈頌指對禪門的詩偈、頌古、銘贊、歌詠等的總稱。
  2. 偈頌又稱「伽陀」:亦稱「偈陀」,簡稱「偈」、「頌」,是四言、五言或七言形式的詩歌,重疊為四句、五句、六句或七句,便成為一頌。另稱「只夜」,但只夜是重頌,是把經文重新以頌的方式進行重說的形式。
  3. 在中國,頌和贊有所分別,頌是讚頌,是歌功頌德的;贊則在頌之虞還帶有批評的意味。
  1. 梵語禪那的略稱,意譯為「定」、「思維修」、「靜慮」等。表示心注一境、思維真理、安靜念慮。
  2. 禪是入佛的基礎,有上、中、下三種根器之分上根為本來本事之機,中根以公案而為得法之機,下根以佛經所說禪定而為開悟之機。說明例見《大智度經》、唐僧玄覺《永嘉集》、唐僧無畏三藏《禪要》。
  3. 如文學是無限的 人類精神的創造一樣,禪僧的詩偈也是精神靈靈的本來之心的一種展現。

 

  1. 禪僧的著作:
  1. 禪僧是指具有以巧妙的表現方法,揭示心性於人的能力的那些人。禪僧的詩偈就是放棄主觀自我,站在主客不分的具體生命立場上,歌詠物我一體的絕對境界的作品。
  2. 禪與文學的關係,可參考清朝王漁洋《帶經堂詩話》中的敘述。

自六朝至唐朝,有許多禪家的著作,可分為兩大類,一是諷詠自己的悟境的,如《證道歌》、《信心銘》、《寶境三昧》等;另一類是為了啟示大眾的。

  • 《信心銘》,禪宗三祖僧燦(606年卒)所作,是用銘的文體來表現人類之本心與諸佛平等的悟境作品。其內容在論說悟達心境的同時,也教授坐禪心得。 
  • 《證道歌》,永嘉大師玄覺(713年卒)所作,全部1858字,267句,是歌行體古詩,具有深邃的思想內容,且文學表現技巧高超絕妙。
  • 《寶境三昧》仿造易卦,進一步深化回互與不回互的關係。

 

四、公案類:有圓悟《碧嚴錄》、宏智《證覺頌》、萬松老人《從容錄》、無門慧開《無門錄》等。